根据学校发展需要,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专业条件
用人部门 |
招聘岗位名称及专业条件 |
招聘职数 |
备注 |
招生就业办公室 |
招聘岗位: 就业、宣传干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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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1.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不超过30周岁,身体健康; 2.能熟练操作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; 3.从事过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,并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。在政府机关、高校从事过管理类工作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优先; 4.持有C1驾驶执照并能熟练驾驶; 5.工作认真细致,责任心强,具有较好抗压能力、良好的品行、服务意识、人际沟通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; 6.工作富有责任心,吃苦耐劳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且能适应经常性出差。 |
二、 基本条件
1.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: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。
(2)身体健康,体检合格,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。
(3)年龄30周岁及以下(1993年1月1日后出生)。
2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名:
(1)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。
(2)曾被开除公职的。
(3)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。
(4)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。
三、报名方式及时间:
应聘者请于2023年3月22日16时前,将个人简历(含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)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邮箱。联系人:李老师,电话:028-68853600。
四、资格审查、笔试和面试
1. 3月28日上午9时,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件、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温江校区组织人事科(综合楼四楼)进行资格审查。
2. 3月28日上午10时,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笔试。笔试后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,按1: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。
3. 3月28日下午14时,入围面试人员结合专业方向进行面试。
4. 笔试、面试满分均按100分执行,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以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聘用,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顺位聘用。
五、聘用
学校确定拟聘人员,并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,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,签订劳动合同。
六、纪律与监督
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请向组织人事科、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电话:028-68853600、68853669。